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三章 销售与使用第二十一条有效农业机械驾驶人员申领驾驶证,应当向县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一)农业机械驾驶证申请表;(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体检证明。符合法定条件并经考试合格的,由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发给农业机械驾驶证。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24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