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农业机械驾驶人员必须持有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核发的农业机械驾驶证,方可驾驶农业机械,并按照国家规定定期接受审验。

农业机械驾驶人员需驾驶准驾机型以外的农业机械的,应到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办理增驾手续。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