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推广未经实地试验证明具有先进性、适用性和安全性的农村可再生能源新技术、新产品的,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推广;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