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植树造林和林分林相改造,优先种植本地乡土树种,维护生物多样性和林分结构合理性,恢复和改善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原生地,改善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和景观效果。

地方法规 · 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