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农村牧区扶贫开发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已废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扶贫开发机构建设,完善工作职能,提高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22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