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农村牧区扶贫开发条例/第五章 扶贫开发项目与资金管理第四十七条已废止社会帮扶资金由帮扶单位自主或者与扶贫开发行政主管部门协商后安排使用。社会捐赠资金应当按照捐赠者的意愿安排使用。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22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