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省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气象灾害防御资源,促进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均衡发展,对气象灾害频发地区、贫困地区的气象灾害防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投入给予扶持和倾斜。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22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