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湿地保护条例/第三章 湿地保护第二十二条有效向湿地引进动植物物种或者施放防疫药物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进行试验。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22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