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以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合理利用湿地、开展湿地宣传教育和科学研究为目的,开展生态旅游等活动的湿地,可以建立湿地公园。

湿地公园分为国家湿地公园和地方湿地公园。

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