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省节能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节能信息服务平台,完善节能统计、节能政策、节能标准等专业基础数据库,定期发布国内外行业主要耗能先进指标,节能新产品、新技术信息,为社会提供节能指导和服务。

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