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本级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域环境卫生保洁和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维护等经费,并将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8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