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办法/第三章 高等学校教师与学生第二十九条有效高等学校应当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鼓励和支持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接收、安排高等学校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设立社会实践基地,参与高等学校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