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办法/第三章 高等学校教师与学生第二十三条有效高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师准入、培训、考核和流动制度,加强校级教师发展中心建设,安排专项经费,提高教师职业能力。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