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高等学校应当健全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管理体系与组织架构,保障学术委员会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

高等学校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