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二章 野生动物保护第十一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广泛开展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宣传教育,提高公民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意识。每年4月5日至11日为山西省爱鸟周。9月15日至10月15日为山西省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3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