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服务业环境管理条例第十六条有效本市禁燃区内的服务项目不得使用煤、重油或者柴禾做燃料。违反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6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