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鼓励和支持公共交通经营企业推广使用新技术、新能源、新装备、新方法,建成设施完善、运行安全、服务优质、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公共交通系统。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共交通建设、运营。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29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