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第三章 海域使用权的取得第十五条有效项目用海跨辖区的,由共同的上级人民政府按照规定的权限审批。同一项目用海包含多种海域使用方式的,由有审批权的最高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30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