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不得限制、剥夺妇女合法权益。

违反前款规定,限制、剥夺妇女合法权益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改正。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