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第三章 文化教育权益第二十二条有效学校在招生、录取时,除国家明确规定的特殊专业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取女性学生、限制录取比例,或者对女性学生提高录取标准。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