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五章 农村社区建设第三十四条有效村民委员会应当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传承乡贤文化,弘扬公序良俗,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培育发展群众文化,丰富农村文化生活。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5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