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第二章 人力资源市场培育第十六条有效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扶持激励政策,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