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第六章 预算绩效管理和审计工作监督第三十九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设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完善预算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流程,健全预算绩效标准体系,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约束机制,实现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推进绩效信息公开透明,主动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