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中医药工作协调机制,研究解决中医药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履行中医药管理职责,保障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