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中医药条例/第六章 保障措施第五十二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中医药工作协调机制,研究解决中医药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履行中医药管理职责,保障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4月1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