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需要,建立健全中医药教育体系,推进中医药院校教育、继续教育、师承教育协同发展。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