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中医药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发展中医药事业应当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传承精华,守正创新,坚持中西医并重,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4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