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公共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七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应当处以拘留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8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