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条

有效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根据车辆运行时间和里程,按照规定的数量配备驾驶人员,减轻驾驶人员劳动强度,落实强制休息制度。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