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未知(-1)

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鼓励支持研发、设计、加工具有民族特色和地方特点的食品、服饰、纪念品、工艺品等旅游商品,促进旅游商品产业化发展。

地方法规 ·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