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第三章 保护规划第二十五条有效历史城区的保护规划应当明确历史城区的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的保护延续,历史街巷和视线通廊的保护控制,建筑高度和开发强度的控制等规划要求。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