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十七条有效城市公共设施和公用设施具备立体绿化条件的,应当在符合建筑规范和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实施立体绿化。城市主次干道两侧沿线单位,除有特殊安全需要外,应当实施开放式绿化。地方法规 · 牡丹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