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哈尔滨新区条例/第五章 生态宜居第三十五条有效新区管委会应当编制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建设文化体育、医疗卫生、教育、健康、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适当提高建设标准,强化公共服务和民生保障。省和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新建公共服务设施原则上向新区倾斜,逐步疏解江南老城区功能。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新区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2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