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有效

新区管委会应当严格保护滨水岸线风貌,实施岸线永久性保护,加强岸线整理修复,推进生态岸线建设,打造旅游观光黄金岸线和生态亲水休闲空间。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