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哈尔滨新区条例/第五章 生态宜居第三十二条有效新区管委会应当按照规划建设绿色廊道和公共绿地。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8.9%以上,人均绿地面积达到15.7平方米以上。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2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