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哈尔滨新区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新区应当遵循新发展理念,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创新体制机制,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扩大对外开放,建设中俄全面合作重要承载区、东北地区新的经济增长极、老工业基地转型发展示范区和特色国际文化旅游聚集区等特殊经济功能区。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2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