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有效

本条例适用于新区的规划和土地利用、产业促进、开放合作、生态宜居、政务服务、人才服务、法治保障等活动。

新区包括哈尔滨市松北区、呼兰区、平房区的部分区域,规划面积493平方公里。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