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四章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第三十三条有效选票应当按选民证、委托证逐一发放,一证一票。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对选票发放情况进行登记。选票应当由选民本人或者被委托投票人填写;选民本人不能填写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写。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4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