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四章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第二十八条有效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向村民介绍候选人的情况,组织候选人与村民见面,由候选人介绍履行职责的设想,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4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