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爱国卫生条例/第三章 管理第十三条有效全省实行下列爱国卫生制度:(一)每年的四月份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二)城镇单位实行门前清扫保洁、绿化美化、卫生秩序“三包”制度和门内卫生制度。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4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