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第三章 保护和利用第二十八条有效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收藏的文物,应当报请有关文物主管部门组织鉴定后入藏登记。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