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章 保障措施第三十六条有效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不文明行为举报申诉工作平台,受理单位和个人对不文明行为的投诉、举报或者申诉。地方法规 · 宜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