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章 文明行为基本规范第十九条有效使用互联网应当遵守网络行为规范,保守国家秘密,不编造、发布、传播虚假信息、低俗淫秽信息和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不攻击、谩骂、侮辱、诽谤他人,尊重他人隐私和人格,维护网络安全和网络秩序。地方法规 · 巴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