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第三章 居民委员会的选举、撤换、补选第二十五条有效居民委员会下属各委员会的成员任免由居民委员会决定。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2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