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参加展览、表演和比赛的犬只未附有检疫证明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