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四章 政务服务第三十三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共享数据使用全过程管理,确保共享数据安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网络安全监管部门、政务信息管理机构应当建立网络安全体系,确保设施安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