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3

In force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共享数据使用全过程管理,确保共享数据安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网络安全监管部门、政务信息管理机构应当建立网络安全体系,确保设施安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

Local Regulations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