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四章 政务服务第三十二条有效省人民政府应当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推进全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推动多终端数据对接,实行专业化运营服务。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政务服务业务系统应当在政务云平台集中部署,接入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共享交换、业务协同。政府部门能够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的信息,以及前序流程已经收取的材料,不得要求市场主体重复提交。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