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五章 生态环境保护第五十条有效自治机关加强退化、沙化土地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行封山育林育草和植被修复,持续开展国土绿化,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地方法规 · 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