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三章 经济建设第二十三条有效自治机关推进工业产业优化升级,依托优势资源,发展绿色新兴产业。自治机关支持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和传统手工业产品的生产,满足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活需要,提升特需产品市场竞争能力。地方法规 · 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