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三章 经济建设第二十四条有效自治机关发展以高原生态旅游产业为主的第三产业,全面推行区域资源有机整合、产业融合发展和社会共同参与的全域旅游发展模式。依托中国第一个核武器研制基地、生态资源和民族文化等,发展红色旅游、生态旅游和特色文化旅游。自治机关发展通讯和交通运输、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商贸服务业,建设现代商贸流通体系,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地方法规 · 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